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研统计工作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对我校教职工在2021年度取得的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
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。
二、类型
详细填报情况请参考《扬职大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》。
1、纵向项目:只填报已结项科研项目,结项时间须在此次统计时段内,高等教育教改项目、教研项目、大学生实践、创业、创新项目、艺术基金项目等非科研项目不在统计范围内。仅限项目第一负责人填写,仅填写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。
2、横向项目:一律以统计时段内到账经费计算,且项目应已经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完成登记和在科技处备案,否则不予认可。
3、论文:国内期刊应为中国知网收录的文献;国外期刊 SCI、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需另外提供收录证明或查新证明原件上传。
4、著作:包括专著、编著、古籍整理著作、译著,不含教材、工具书、参考书。
5、科研获奖:系统填入应为科研类获奖成果。非科研成果奖、其它奖项(如先进个人、优秀指导教师、竞赛获奖、优秀教育成果奖、各类学会协会评奖等)不在统计范围内。
6、专利、软著: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书、发票等附件
7、艺术作品:包括艺术作品发表、表演、收藏、展览等情况,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。
三、要求
1、此次统计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,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负责人,第一署名单位为扬州市职业大学、扬州教育学院或扬州科技学院。
2、学院老师通过系统填报,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各项模块,系统显示“不通过”时应及时修改,直至“通过”方为填报成功。
3、学院或部门的科研秘书有权限,可以查看和导出本学院部门的科研工作量情况。
4、登录用户名是财务工号,如有登录及密码问题,请按照登录提示步骤进行设置。如果未能解决请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现教中心秦海燕老师修改。
5、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科研管理系统审核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|
序号 | 模块名称 | 负责人 | 手机短号 |
1 | 学术交流 | 张军 | 65996 |
2 | 纵向自科项目 | 金根娣 | 64885 |
3 | 获奖成果 | 金根娣 |
4 | 纵向社科项目 | 马融 | 60224 |
5 | 基础资源人员管理 | 肖淑梅 | 67755 |
6 | 专利成果 | 肖淑梅 |
7 | 软件著作权、标准等 | 肖淑梅 |
8 | 横向项目 | 朱莹 | 675896 |
9 | 艺术作品 | 朱莹 |
10 | 鉴定成果、研究报告 | 朱莹 |
11 | 论文 | 吴亚平 | 60057 |
12 | 校级项目 | 吴亚平 |
13 | 著作 | 吴亚平 |
14 | 科研平台 | 吴亚平 |
科技产业处
2021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