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学院组织学习《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修订)》
发布人:外国语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26-06-17   浏览次数:10

通讯:孙阔


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,落实“课比天大”的教育教学理念,规范教学秩序,提升教学质量,617日下午,外国语学院院长张志祥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在笃行楼C204集中学习了《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修订)》(扬职大〔202628号)文件精神。

学习会上,张志祥院长传达了学校文件精神,重点解读了教学事故的分类、认定程序及处理措施。文件明确,教学事故根据性质、情节及后果分为三级、二级和一级,对责任人及所在单位将视情况给予通报、扣发业绩奖励、年度考核降等、限制职称评聘乃至调离岗位等处理。同时,文件强调了及时补救可从轻、隐瞒不报从重、外聘教师参照执行等原则。张志祥院长指出,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教学纪律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本底线。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将“课比天大”的理念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此次活动是外国语学院落实学校教学管理要求、加强二级督导工作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,大家表示将严格遵守规定,为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贡献力量。